乡村振兴背景下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实践
一、基本内容
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就是解决好吃饭问题,解决好谁种地的问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产业发展、建立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造就更多乡土人才,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从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说,它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017年1月29日,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提出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目前,我省形成了以农业部门为主,科技、人事、教育等部门共同协作,涉农高校、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共同参与的农民培训体系,发挥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形成了不同的培训模式,也使一批农民通过培训提高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能力。但在培训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培训方案设计不能完全适应培训需求、培训组织管理不够规范,培训的实施得不到保障、培训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然而,目前我省尚无相关地方标准对农民培训教学过程进行规范,所以,亟需研究和制定出一些地方标准来规范和引导培训机构走向正规化、规范化。通过对农民培训教学过程提出规定和要求,解决培训机构目前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以实现提高培训机构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程度、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等目标。
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培训管理规范,用以规定我省农民培训机构培训教学行为,提升我省农民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和培训教育能力,引导和规范农民培训机构快速、有序、健康发展,对高质量的培训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队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过程
项目针对培训教学过程中培训方案设计不能完全适应培训需求、培训组织管理不够规范,培训的实施得不到保障、培训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分析研究,开展调研,针对性的按照培训流程,对培训教学的每个环节进行规范化要求,制定初稿,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开展论证,设计出比较合理的规范要求,规范培训教学过程中机构的教学行为。
1.成立标准起草组。标准制定计划任务下达后,成立了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民发展学院、杨凌现代农业产业标准化研究推广服务中心组成的标准起草组。李宏、赵锁劳、刘德敏等10人作为起草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并对项目任务进行分工。
2.收集资料。6月中旬标准起草工作组人员分别通过网络、查阅书籍、报刊等方式初步完成标准编写所需相关资料的收集。
3.研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工作会议,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梳理、分析,并讨论确定标准框架。经过多次沟通讨论,结合调研内容及对补充搜集的资料分析,重点从教学过程划分、培训形式、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学员考核评价、教师考核评价等方面构建标准的主要内容,形成了标准草案。
4.开展调研与研讨
1)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调研工作。了解省内外农民培训机构培训进行管理制度、培训流程、培训环节以及培训要求,并就标准的主体框架结构、过程划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2)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研讨会。邀请了相关专家参会,重点征询各位专家对标准的范围、框架及标准草案内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并根据专家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
5.形成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全省农民培训机构以及从事农民培训教学、管理的专家中征集草稿意见。先后征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标准化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老科学技术教育工作者协会、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杨凌老年科教工作者协会、杨陵区农技中心、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合阳分校、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延安市分校、西安市农业培训中心、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横山分校、商洛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汉中市农业干部学校、宝鸡市农业宣传息培训中心等10有多家机构意见近30条,结合参与单位的意见对标准草案的内容进行修改,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理论水平以及创新点
1.《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农民教育培训教学管理规程》2项陕西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9月29日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第26届农高会公开发布,10月29日推荐实施。目前这两个标准已经作为地方标准,在全省推荐实施。
2.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田中智副局长在标准发布会上强调,杨凌牵头制定的乡村振兴标准不但走在了全国前列,有效填补了国内乡村振兴领域的标准空白,也为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高效实施插上了智慧引擎,为服务新农业、美化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奠定了良好基础,开启了陕西省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工作新时代。
3.标准规定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培训过程、培训形式、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考核评价、颁证等要求。将培训过程分为:训前准备、训中实施、训后总结、延伸服务四个部分,首次将培训后的延伸服务做为培训过程的一部分。
4.2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的指导我省农民培训机构培训教学行为,提升我省农民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和培训教育能力,引导和规范农民培训机构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四、推广价值
1.颁布后,社会反映好
2项陕西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9月29日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第26届农高会公开发布,中省多家媒体纷纷报道。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2019年10月22日发布“杨凌13项乡村振兴标准亮相第26届农高会”陕西日报2019年10月22日发布“我省发布9项规范规程,乡村振兴领域有了地方标准”、人民网陕西频道2019年10月23日发布“杨凌13项乡村振兴标准亮相第26届农高会”;同时凤凰网陕西频道、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等众多网络媒体积极宣传。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田中智副局长在发布会上指出,乡村振兴标准化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和“五新”战略任务、加快陕西省追赶超越步伐,满足三秦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也是高举质量大旗、实施质量提升、突出标准引领,全方位实现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2.机构培训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标准颁布实施后,在陕西省农业农村局的指导和要求下,以陕西省农广校系统为培训高素质农民的主体机构,在高素质农民培训过程中,对项目承担机构的基本条件、场所、人员、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和组织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促使各个机构不断完善硬件和软件,使得我省农广校系统的培训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3.培训影响力不断扩大
标准颁布实施后,在针对全国各地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过程中,围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培训过程管理、培训形式、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考核评价、颁证等要求开设相关专题,培训教育过程的规划化管理意识逐渐增强,培训影响力不断扩大,已辐射到周边省市,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榆林市高素质农民师资队伍业务骨干、青海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校长能力建设、河南中职学校师资能力提升、内蒙古农广校系统管理人员、安徽太和县农技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等多地已组织人员前来培训学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铸魂赋能为三农”,积极办好全国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民发展学院,被誉为我国高校服务“三农”的一面旗帜。现有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14个,形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涉农继续教育体系,着力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输送卓有成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