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11〕12号)精神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员职级晋升办法》(校人发〔2015〕144号)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指标
1.四级职员:1个;
2.五级职员:4个;
3.六级职员:9个;
4.七级职员:5个;
5.八级职员:不设指标,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直接予以认定。
二、晋升范围
截至2017年5月31日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册在岗管理岗位人员(含辅导员岗位)。
(一)四级职员
受聘管理岗位的现任正处职领导干部(含因年龄原因从正处职岗位退居二线且尚未退休人员)。
(二)五级及以下职员
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员职级晋升办法》(校人发〔2015〕144号)相应规定的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三、晋升基本条件
(一)四级职员
1.担任正处职领导职务满12年;
2.原则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忠于职守,业绩突出,对学校改革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5.学历不符合条件者,任职年限予以延长,即对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任职年限予以延长,大学专科学历延长2年,中专学历延长3年。
(二)五级及以下职员
申报具体条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员制度暂行办法》(校人发〔2015〕144号)文件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6月21日前,个人申请、单位推荐, 并完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和支撑材料准备工作。
(二)6月25日前,资格审查,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三)6月30日前,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或评审推荐。
(四)7月5日前,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拟晋升人选。对拟晋升人选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程序上报教育部备案或发文聘任。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年龄、相关材料形成时间等计算到2017年5月31日。
(二)晋升为四级职员岗位的人员,享受相应的职员职级待遇,不作为对应级别校领导管理。
(三)相关单位要对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21日前各单位统一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申请晋升职员职级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及申请人相关支撑材料1份报送人事处506办公室。
(四)职员职级晋升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晋级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级晋升。
电话:87082755
邮箱:renshike@nwsuaf.edu.cn
附件:1.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
2.申请晋升职员职级人员汇总表
组织部 人事处
2017年6月16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铸魂赋能为三农”,积极办好全国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民发展学院,被誉为我国高校服务“三农”的一面旗帜。现有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14个,形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涉农继续教育体系,着力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输送卓有成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