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2009〕4号文件精神,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在11月15日以后开始,于12月底前结束。我校今年在12个省(区)下达了4100个招生计划,其中专升本计划2295个,高起本计划405个,专科计划1400个。为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录取工作管理体制
1、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根据需要请示分管校领导。
2、成立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民友
副组长:付增光 黄济康
成 员:陈长友 徐慧峰 郭敬艳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指导和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3、成人教育学院成教部具体负责全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日常工作。
二、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录取工作原则
1、新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相关省(区)有关政策和制度。
2、在陕计划优先保证乡镇干部学历达标项目用计划。
3、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原则上优先保证专业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
三、录取方式
云南、宁夏、甘肃3省(区)局域网录取,由成教部组织实施。其它各省(区)实行远程录取,录取现场设在成人教育学院成教部办公室,配置2台录取专业计算机。
四、录取通知书管理
1、《录取通知书》采取存根、考生纪念和正式通知三联式打印。
2、各函授站、学院提前将《入学须知》报成教学院成教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函授站、学院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
3、严禁函授站、学院向考生寄发私自印制的《录取通知书》,若有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录取结束后,《录取通知书》存根、剩余的空白及作废通知书由成人教育学院统一保管。
五、录取费收取
招生录取费由对应函授站、学院缴纳。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